2018年浙江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学校引进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称
金华市南苑初级中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1.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专业:心理学
3.年龄、户籍: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其他条件: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其他有关专业问题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开发区大楼1516办公室(双溪西路620号)。联系电话:89155087。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
本次招聘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不设开考比例。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说明
1.本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考核聘用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