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静安区标志性楼宇党务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来源:上海静安 2018-11-29 08:52:33
  2018年上海静安区标志性楼宇党务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城市基层党建“上海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根据《静安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为从事静安区标志性楼宇的党建工作储备一批专职党务干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静安区标志性楼宇党务工作者20名。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从曾在各类企业或其他组织从事过党群工作,并担任过一定管理职务的人员中招聘。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7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勤奋敬业,责任心强;


  4、热爱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5、从事过党建工作,或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或有社会组织的从业经历;


  6、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及文字写作能力,善于学习新事物;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9:00--12月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E报名”(http://www.ecloudexam.com)。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50—210像素,宽度75—150像素,大小100kb以下)。报名者可于12月4日9:00--12月7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名者应根据报考条件、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因报名信息失真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考试方法:笔试、面试。


  (二)准考证下载时间:12月12日9:00—12月15日9:30。考生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12月26日起,考生可按要求自行查询。


  (五)分数线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若有不合格的情况,可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替补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从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并在“静安门户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在标志性楼宇担任党务工作者期间,待遇自主管级起计算;被任命或选举为楼宇党组织书记的,待遇自负责人级起计算。


  2、招聘人员担任标志性楼宇党务工作者期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同时,享有相关文件规定的福利待遇。


  九、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 22304327


  考务咨询 5271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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