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百色市平果县林业局招聘公告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林业工作效率,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一:森林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男女不限),招聘名额:10名。
岗位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限男性),招聘名额: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违反国家有关计生政策的。
(三)热爱林业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四)年龄要求:20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3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五)身高要求:男性身高在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含)以上。
(六)学历要求:
1.林学和林业工程类专业的,要求中专(含)以上文化;
2.非林学和林业工程类专业的,要求大专(含)以上文化。
(七)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
2.林学和林业工程类专业优先;
3.有体育特长的优先;
4.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县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须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果县林业局办公室(平果县总工会大厦13楼1315室)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和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驾驶证等相关材料报名;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须填写《平果县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
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至7日。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一)根据报名人数,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均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面试时间:以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四)面试地点:以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五)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考核与体检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必须及时向局招聘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终止考核。然后由领导小组决定,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壹个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工作办公室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76-5834346(平果县林业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776-5825501(平果县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组)
平果县林业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