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盘锦兴隆台区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33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加强全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振兴(惠宾)街道周边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33名,其中:护理岗位20个,医师、医技岗位13个(临床医师岗位8个、公共医师岗位2个、影像医学岗位1个、检验岗位1个、药剂师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条件。
2.报考岗位条件
(1)医师、医技岗位
学历为大专以上。男,年龄60周岁以下(1958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女,年龄55周岁以下(1963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护理岗位
学历为中专以上,公告发布之日前为盘锦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12月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报《2018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粘贴或打印彩色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ltgkzp01@163.com。
报名时,需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2018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居民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对应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5)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白底、背面写清姓名及身份证号;与报名登记表照片相同)。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
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303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3楼)。
3.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8年12月5日(周三)14:00-17:00到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303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医师、医技岗位不进行笔试。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
(1)医师、医技岗位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2)护理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1)医师、医技岗位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执业年限长者优先录取。
(2)护理岗位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至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执业年限长短录取。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如体检不合格,空余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如政审不合格,空余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上公示5日。
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6日(周四)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
(http://www.xlt.gov.cn/)公布。
2.所有笔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427-2310689
举报监督电话:0427-8223344
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