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德阳中江县卫生乡镇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中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卫生工作需要,我县部分卫生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公开考核招聘4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各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2019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与用人自主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招聘。
四、报名条件
考生本人符合《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全部要求,并符合相关领域就业择业等其他方面资格条件规定要求的方可报名。对于层级、数量条件,考生若为同类的该层级、数量及以上,均为符合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下列条件,在到校审查时与资格终审时,考生分段提供当时具备的全部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到校审查时暂缺的,资格终审时必须补齐,方可进行资格终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德和医学修养。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
5.考生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时,考生要以同一学习经历满足下列要求。
(1)学历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www.chsi.com.cn),毕业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2)学历专业或方向、专项,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3)学历课程、实习、论文、等全部项目合格。
6.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7.本科生、研究生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即1982年11月28 日至2000年11月27 日出生;大专生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即1992年11月28 日至2000年11月27 日出生。
(二)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考生本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2.曾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3.曾受劳动教养;4.曾被开除党籍或团籍;5.曾被开除公职;6.高等教育期间曾被开除学籍;7.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8.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受审查;9.曾经违法生育;10.尚在德阳事业公招禁考期内;11.应当回避,见本文第七部分实行回避第一段;12.隐瞒或欺骗等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安排:
高校报名
(1)时间: 2018年12月4日9:00—15:00
地点:西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迎晖楼2楼就业面试室
(2)时间:2018年12月6日9:00—15:00
地点:川北医学院顺庆校区5楼毕业生就业招聘洽谈室
(3)时间:2018年12月7日9:00—15:00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A楼403
现场报名
时间: 12月27日—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地点:中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中江县行政集中办公区3号楼411室)。
3.报名材料:
(1)填报《中江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大专生报名表》1份(附件2),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1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在校期间课程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应届生提交《中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学历证明书》。
(5)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内容和方式逐项进行。应聘人员在任何一项中不合格的,即终止考核,取消其应聘资格,各项均合格者,择优聘用。
1. 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面试
通过综合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总共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后,由考核聘用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单位自身需求,应聘者意愿和面试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拟聘人员为2019届毕业生的,各医院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填写意愿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对面试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由中江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
2.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六)聘前公示
体检后,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四川省中江县政务信息公开网(http://xxgk.deyang.gov.cn/xxgkml/qxindex.jsp?regionName=zjx)进行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察、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七)考察
由中江县卫计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结论书。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八)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聘用确认。聘用确认办结后,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该人员聘为该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按法规政策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聘用确认。
六、人员管理
经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和进编手续。在办理聘用时若应聘者已经具备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则不影响办理聘用;在办理聘用时若应聘者还不具备或暂不具备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则在聘用时定立的合同中约定:应聘者须自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资格,满3年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须与用人单位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七、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正风肃纪。推行诚信报考,整肃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防范违规舞弊。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公招相应后续环节,直至解除聘用。违反相应规定的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其处理追责。
注:其他院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上述三个报名点就近报名。
咨询电话:(0838)7215831
附件1:中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岗位表
附件2:中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中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学历证明书
中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