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吉安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来源:万安县人民政府 2018-11-30 09:52:27
  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我县卫计系统人才流动良性循环,经研究,拟从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万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廖文来


  副组长:李卫东


  成 员:刘 军 肖德福 罗琪鋆 肖锡华 曾 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国清、张敏为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抽调。


  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范围及专业分类


  1、具体选调单位和职位详见《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选调范围: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为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岗参加工作3周年及以上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为在编在岗参加工作5周年及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


  3、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6〕319号文件执行。?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严重违法违纪,参与法轮功邪教等非法活动的,触犯法律,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处分期限之内及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明显不适合从事职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


  五、选调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卫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6—5706990。


  3.报名所需材料:选调人员携带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学历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4.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点工作人员先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5.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与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为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急需岗位的选调,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2:1。


  6.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选调人数与应聘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相应调减选调人数,特殊情况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采取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附件1)。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在原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


  考察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递补一次。


  (六)、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下发抄告单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卫计委 0796-5706990


  县人社局 0796-5839805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796-5701011


  县人社局 0796-5839855


  八、本方案由万安县卫计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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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万安县卫计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万安县卫计委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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