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市芦淞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招聘公告

来源:芦淞区人民政府 2018-11-30 10:47:33
  2018株洲市芦淞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8〕16号)及株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株洲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工站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党;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肢体健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吃苦耐劳,热心社会工作、热爱民政事业、认同公益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拥有株洲市户籍、街道、社区就近从业人员优先。同时拥有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行政管理等专业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六正常报名),逾期视为弃权。


  2、报名地点:芦淞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芦淞区王塔冲星光老年公寓二楼)。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2)我机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填写《芦淞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成绩各占5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实务》和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精编教材编委会编著)的相关内容、民政类相关知识、文字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芦淞区政府中会议室(乘坐36、49、7路车在芦淞区政府站下车可到达)。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医院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报告合格者,进行录用,体检报告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体检报告是否合格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涉毒、涉赌、涉黑、涉恶等受到过行政处罚的;④涉嫌参与邪教组织的;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录聘条件的。


  七、录聘


  (1)录取结果公示后,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录取人员。


  (2)本次招聘由株洲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录用人员将与株洲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合同,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将由中心派遣到芦淞区各乡镇(街道)社工站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试用期1个月。


  八、待遇


  录聘后工资福利待遇3000-3200元/月(含五险、绩效奖)。


  九、其他事项


  本次所有费用自理。(交通费、体检费)


  咨询电话:15886380973、0731-28107419 刘社工


  15096382869、0731-28107419 尹社工


  13347333020、0731-28107419 余社工


  株洲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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