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晋中左权县公益性岗位招聘2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决定为左权县人民法院等5个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为2018年10月11日以后认定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下同),具体如下:
单位 | 人数 | 岗位名称 | 报名地址 |
左权县人民法院 | 5人 | 民事调解协理信访协理 | 左权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
左权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 | 3人 | 信息化系统建设协理 | 左权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办公室(1017室) |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 5人 | 司法协理 |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二楼) |
普法宣传 | |||
左权县辽阳镇人民政府 | 2人 | 劳动保障协理 | 辽阳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委办 |
左权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10人 | 信息化系统建设协理 | 左权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二楼210室 |
合计 | 25人 |
注: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二、 招聘对象
2016年以来毕业的大专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左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职位所需任职条件。
四、 招聘程序
(一)认定
1.认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方可进行认定。
①父母都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父母一方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是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③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
④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含“村转居”)中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⑤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2.认定材料:父母双方户口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复印户头和本人页)、2寸红底相片2张。
3.认定时间:12月3日-- 12月7日
4.认定地址:左权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院内东三排第一室》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 10 日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一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
(2)报名人员需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2月 11日。面试后在各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12月18日),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顺延补齐。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各单位公示栏公示。
(六)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费用。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岗位补贴,按照2017年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工资由再就业专项资金负担,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病五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就业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左权县人社局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0354-8633666
左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