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招聘15人公告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三)年龄18周岁-35周岁(2000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公安机关根据岗位需要规定的其它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规定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15人
三、从事工作
临聘人员协助民警开展工作,从事特巡警岗位工作,值班加班频繁,集中住宿,报名者需热爱公安事业,能服从工作安排,较适合男性。
四、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及体检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政治处(前锋区永前大道碧桂园售楼部后面,前锋区公安分局602室),联系电话:0826-8387819,联系人:刘警官(15182000070)。
(三)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公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1寸证件照两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临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在任何环节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七)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按总成绩(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八)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人员。时间和政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确定体检政审对象时,若末位出现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列;确定招聘对象后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之前须提交《临聘人员政审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到分局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二个月。
六、有关待遇
(一)根据岗位实绩,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工资收入,参照辅警工资待遇,月工资在2200元以上,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配发工作服装、装备、工作证件。
(三)聘用人员参照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需遵守一日工作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26-8387820(分局纪委)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公安分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