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龙岩新罗区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招聘文职人员2人简章

来源:龙岩新罗人才网 2018-12-05 11:26:12

  龙岩市新罗区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编外)简章


  因工作需要,龙岩市新罗区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职人员2名,主要协作从事文字处理、文书管理等文职辅助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严分公私美丑,明辨善恶是非;稳重正直,敢于担当;自奉约,自律严,品行口碑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无经济纠纷和不良征信记录。


  2.身体健康,身心素质过硬,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因岗位工作性质,女性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熟练应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应聘报名、笔试、面试、聘用资格:


  (1)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2)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


  (3)有违反综治、信访、计生政策的;


  (4)被法院列入“老赖”黑名单的;


  (5)笔试、面试、体检中有作弊行为的;


  (6)提供虚假的证件、证明、材料或信息的。


  (7)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条件情况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中共龙岩市新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新罗区龙川东路45号区政府大楼2楼202室)。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7——3296259(联系时请告知是在龙岩好工作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办法: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需携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居住地乡镇、街道出具的综治、计生证明各1份,并提供一份800字以上个人简介,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给予发放《准考证》并通知参加笔试。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6。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常用办公软件使用和简单文书撰写水平,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6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时间及定点医院另行通知。


  5.试用。经笔试、面试并体检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者,即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给予辞退,并由综合考试总成绩排名其后的体检合格人员依序递补试用。


  6.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用工派遣合同》。


  六、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新罗区纪委监委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的,将不再电话告知。


  七、薪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人。


  2.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2500元/月·人(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有财政规定的出差补贴。


  八、本招聘公告由龙岩市新罗区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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