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枣庄高新区事业单位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2人公告
2018年高新区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18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8]122号)及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全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枣庄高新区现面向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2名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一、招聘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3日之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6、在高新区所辖区域范围内连任两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实际驻村、主持日常工作)。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高新区所辖区域范围内任职满两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受到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与面试、考察、体检、审批备案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12月15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如实填报《报名推荐表》,经本街道党(工)委组织择优推荐报名(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报区政工部818房间进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 3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区政工部具体组织实施,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成功后由招聘工作人员负责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题根据村(社区)党组织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命制,邀请异地人员担任面试官。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与体检
区政工部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同意。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政工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如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
附件2.2018年高新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街道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推荐表
高新区政部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