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立医院招聘34人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12-06 10:57:27

  山东省立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立医院始建于1897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指导基层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同时挂牌山东省立医院集团、山东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红十字会医院、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院。有中心院区和东院两个院区,开放床位3500余张,年门急诊量350余万人次,年出院患者14万人次,手术6.9万台次,复旦大学中国医院排行榜位列第42,华东区综合实力位列第16; “中国顶级医院100强”位列第34,已成为山东省内首屈一指、全国知名的历史名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级岗位年龄在45岁以下;高级岗位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立医院网站(http://www.sph.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聘人员发送电子简历到报名邮箱slyygkzp@163.com,并在山东省立医院官方网站首页公开招聘专栏填报相关信息(二者缺一不可)。


  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当年该杂志的影响因子、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邮箱。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必须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取得规定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另行公布,笔试成绩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以招聘专业为单位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在山东省立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立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0531-68776403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报名汇总表


  山东省立医院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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