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安康市白河县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来源: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8-12-06 13:13:35
白河县2018年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白河县政府同意,安康市人社局核准,决定为白河高级中学组织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白河高级中学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艺术教师。
二、招聘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基础知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1.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网站(http://www.baihe.gov.cn)和白河高级中学网站(http://www.sxbhgz.com.cn/)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8日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文津楼一段 上林体育馆(白河高级中学招聘点)
3.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在考察环节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相关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基础知识测试环节。
4.基础知识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测试中学阶段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体育、音乐、美术、艺术岗位人员另行通知时间统一在白河高级中学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5.面试。12月8日,基础知识测试合格人员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办法:考查应聘人员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以面向评委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在白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白河高级中学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依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并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6.体检。体检由白河高级中学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7.考察。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8.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白河高级中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并与白河高级中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白河高级中学最低服务年限按该校规定执行。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联系方式: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5-7828079
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0915-7822796
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 0915-7822361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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