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恩施利川元堡乡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元堡乡“三违”整治专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市各项就业政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市非元堡乡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年龄要求在20周岁至35周岁(含20周岁)的男性公民,复员退伍军人和有“三违”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清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3人,从事“三违”整治日常巡查及管控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招聘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的招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三违”整治办公室统一组织,纪检监察全程监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择优录用。人员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视工作情况择优录用。
坚持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责任考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
(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无编制,实行合同制度管理。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1800元,出勤补勤每月700元,下乡生活补助每天50元。按照规定办理“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作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所在元堡乡人民政府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所有人员均自行解决住宿问题。试用期间1个月只发基本工资1800元。
五、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
在“三违”整治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元堡辖区集镇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城市组团村,乡级管控村的“三违”日常巡查制止强拆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搞好信息报送,同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六、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30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5日)。通过元堡乡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信息。
(三)第三阶段:报名资格与初审
1、报名。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退伍军人证明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登记照6张到元堡乡人民政府“三违”办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元堡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
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及综合考察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和场地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三违”整治工作的通知》(利办文[2015]13号)及《关于规范全州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审批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恩州规文[2015]53号。
面试:按聘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
3、体检和考察。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和录取。对考察合格人员集中在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因缺额需要递补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凉雾乡人民政府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且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3、此次招聘由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人:向杰15272959172
谷城县看守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