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选聘高中教师60人公告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8-12-07 09:40:54
张家口市宣化区选聘高中教师
为振兴高中教育,解决高中教师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高中教师6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面向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或参加招聘会的其他大学2018、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
2.选聘方法。在选聘院校发布招聘信息,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试讲、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和身体条件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高中教师60名,具体人数和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宣化区选聘高中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2.要求2018届毕业生取得相应选聘岗位的高中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相应选聘岗位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参加选聘毕业生须198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三)所选聘的人员应履行好如下岗位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执行各项法规文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勤奋工作,任劳任怨,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
3.具备班级管理能力,热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能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为人师表。
4.具有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能够与其他教师团结协作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5.能够胜任高中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成绩优秀。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河北师大报名时间:2018年12月9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C座103
哈尔滨师大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崇师楼D102
(二)审查资格条件和面试
招聘单位宣讲学校概况,组织学生报名,收取个人简历和学习成绩单,查看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通过谈话、查验资料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等,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并通知试讲人员试讲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三)试讲
试讲时须携带本人长期有效身份证原件。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时间一般为10分钟。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高考成绩高者优先。
试讲内容:考生按照考生须知上告知的知识点准备。
成绩公布:试讲结束后在考场教室外公布试讲成绩。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的确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的综合情况及其试讲成绩集体研究决定。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签订三方协议。在编制解决前如拟聘人员违约,须交聘用单位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编制解决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五年方可流动,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1.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试讲、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资格。
3.对在选聘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未尽事宜
本公告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试讲、签订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选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选聘主管部门。
选聘咨询电话: 13785331197、13833310136
张家口市宣化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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