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郑州市登封市纪委监委选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9人公告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2018-12-10 14:30:51
登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提升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
我市市属事业单位(乡(镇、区)街道、卫生系统所属医院和卫生学校、教育系统除外)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品德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五)具有正式干部身份(不含聘干),开支形式为财政全供。
(六)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养,品行端正,表现突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自参加工作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登封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机构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6名,条件如下: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计算机类专业人员3名,条件如下:
1、男性;
2、32周岁以下(198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12月14日
2、报名地点:登封市人社局东楼301办公室
3、咨询电话:0371—62831802
4、考生提供材料
(1)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
(4)进入现单位《工资介绍信》;
(5)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登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5、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应形成竞争关系,若形不成竞争关系,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核减相应选聘名额直至取消。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十九大报告》等党规党纪相关知识。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选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选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政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政审考察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公示及其他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按拟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员名单在登封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准考证领取、考试成绩、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政府网进行公告。选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公告或通知,凡各个环节未按公告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试用及手续办理
拟选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安排
到选聘岗位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选聘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成立登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选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登封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聘
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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