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安庆太湖县特殊教育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 2018-12-11 09:55:06
  2018安庆太湖县特殊教育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2018年太湖县特殊教育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岗位计划数共2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19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报考人员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2月 17日(含)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校园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肥西师范学校。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没有到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学生处相关有效证明;


  (3)自荐材料;


  (4)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


  (5)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6)本人亲笔填写的《2018年太湖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一份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8 日,地点:肥西师范学校。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满分为100分。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不足1:3,面试人数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 2018年12月18日。


  3、面试地点:肥西师范学校。


  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进入面试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面试地点报到,按规定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方式及分值: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合成总成绩由“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签订《就业协议书》,进行考察和体检。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再按规定程序加试(加试事项另行通知,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太湖县政府网向社会公示7天。


  (七)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自接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和合格学历毕业证书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至2019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初审时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至2019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市、县(市、区)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教师资格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严格执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双方约定。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有关事宜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和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太湖县人社局 0556-4188332 18956985026


  太湖县教育局 0556-4168957 13705561225


  太湖县特殊教育学校 17755659118


  附:《2018年太湖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岗位表》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湖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