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博野县选聘代课教师50人公告
来源:博野县人民政府
2018-12-11 10:31:24
博野县代课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公办学校代课教师中选聘部分师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学校教学水平,我县将在公办学校代课教师中择优选聘部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办法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博野县代课教师群体公开选聘。
二、招聘名额
公办学校代课教师中选聘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截止到2018年7月,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代课的,女未达到55周岁、男未达到60周岁,师德良好、身体健康的代课教师。
2、在我县公办学校累计代课20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不另做要求。
3、在我县公办学校累计代课10年至19年的代课教师,需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四年内非个人原因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否则视为放弃。
4、在我县公办学校累计代课9年及以下的代课教师,需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5、2015年1月后离开代课教师岗位,教龄10年及以上,截止到2018年7月,女未达到55周岁、男未达到60周岁的可参加报名考试。
6、代课教龄满五年后,教龄年限每增加一年,在笔试成绩中依次加1分,计入总成绩。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公告的发布
由招聘办拟定招聘公告,于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21日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和教育局公开栏发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 2018年12月21日。
报名地点:博野县教育局阶梯教室。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所在学校加盖单位公章和校长签字的证明材料。经资格初审后,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三)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教龄分)+面试成绩。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外地专家命题,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等相关内容。
面试为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五、招聘人员待遇
选聘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享受河北省规定博野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保险。
六、本次代课教师选聘工作,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指导培训,谨防受骗。
七、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博野县代课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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