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英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加强交警大队的警力,协助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交通管理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交警协管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男性8名,女性2名。
二、 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警校毕业生优先招录;
2、年龄及身高:男,30岁下,身高170cm以上;女,25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
3、政治素质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一个月),三年期满根据表现确定是否续签;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形象良好,无纹身,能够满足所在岗位职责需求的身体条件;
6、限英山县本地户籍,懂计算机操作或文笔功底强的男性年龄可以放宽到33岁以内;
7、聘用前如有工作单位的需解除原劳动合同;
8、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参加过非法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3)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4)具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警察工作的情形;
(7)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的不予录用。
三、工作职责
被聘用人员协助交警人员从事辅助警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依实际岗位而定。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逐步进行。在任何一个环节不满足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1、报名
①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等本人证件(退伍、退役军人需携带本人退伍证)前往现场报名;
②现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并现场接受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下步面试;
③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8时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止;
④报名地址: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服务大厅(温泉镇金石路54号)
⑤报名电话:0713-7012317
2、 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本次面试采取单独面试方式进行,考官若干名,经工作人员引导,每次只能有一名考生在考场之内,考官提问后自行作答。考试完毕,方可离开考场。
②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资料进入考场,面试结束,不得返回候考室,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参加体检考生自行支付体检 费用。在体检任一环节不满足招聘条件者,即为不合格,取消聘用。
体检地点与体检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4、政审
经初审、面试、体检合格者,或经面议合格者,方可进入政审环节。本次政审采取招聘单位与用人单位联合开展的方式进行,对进入政审环节考生的各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审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及保险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定为每月不低于1600元,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所缴纳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被聘用人员承担。
六、相关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报名考生及进入相应环节考生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通讯不畅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各项考试、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在招聘过程中,考生不得有任何违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英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