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商丘永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来源:永城市人民政府 2018-12-11 15:50:41
  2018商丘永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永城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永城市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其中女性12名、男性3名),用于永城市看守所执行勤务。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地为永城市;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2000年12月1日前出生)--30周岁(1988年12月1日后出生);
 
  4、高中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军)校毕业生和体能特长生的可优先聘用;
 
  6、身高要求为男性170厘米(含)以上,女性160厘米(含)以上,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二)报名地址:永城市公安局巡防大队(文化路与铁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气象局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梁海军 13837001066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须由本人前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身高测量。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四)报考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聘用工作的全过程。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1、采取闭卷百分制,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能测试、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和体检人员。
 
  1、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试项目:1000米跑, 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能测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政审。
 
  七、聘用与管理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定,聘用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人员由永城市看守所具体管理使用。
 
  八、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
 
  (二)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
 
  (三)局纪委全程跟进进行督导,整个考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张思叶 1513606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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