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聘15人公告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12-11 17:10:16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公办本科层次应用技术大学,是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政府与德国、日本、西班牙三国政府在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


  学校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名、省市级教学名师4名、国家级技术能手3名、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企业行业专家、客座教授54名,5名外籍专家获国家友谊奖、7名获天津市海河友谊奖。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6项,国家级精品课1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学校拥有校企共建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259个,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多为德国、瑞士、西班牙等国家的先进生产型设备,价值4亿元人民币。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15个。


  具体招聘条件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18年教师及部分管理岗位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tjecgov.cn/index.jhtmi)、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主页(http://www.tsguas.educn/)人才招聘栏目等媒体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申请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拟定于2018年12月,具体时间见学校网站发布的通知。


  应聘者请登陆http://www.tsguas.edu.cn/人才招聘栏目招聘公告专栏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应聘申请表》(附件2),文件名保存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岗位类型”的格式;将填写后的《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应聘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包括:①项目立项通知②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③专利证书,④获奖或荣誉证书,⑤全部学历、学位证书,⑥专业技术职务证书,⑦职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该岗位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岗位类型”。


  (四)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以电话形式通知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佐证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初审者,恕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审查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包括:①身份证,②项目立项通知,③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④专利证书,⑤获奖或荣誉证书,⑥全部学历、学位证书,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招聘考核程序如下:


  1.专业考核: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到我校参加试讲和岗位考核。专业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予以评价和打分,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优良。


  2.综合面试:专业考核结束后,专业考核成绩优良的应聘人员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由学校人才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面试并打分,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优良。


  (六)审核批准


  学校人才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综合面试为优良等级的应聘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拟聘用人选超过发布的岗位数量则按照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成绩5:5的比例核算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


  (七)体检


  拟聘用人选到我校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期,考察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背景审查,由人力资源处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学历背景等进行审查;二是工作考察,拟聘用人选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工作考察。考察结束后,用人部门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书面评价,由主管领导审批确定是否正式聘用,报送人力资源处。


  (九)公示与聘用


  人力资源处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的长短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审批备案


  聘用手续办理结束后,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邮编:300350


  学校网址http://www.tsguas.educn/


  人力资源处咨询电话:022-28779559


  联系人:范老师


  投诉(纪检)电话:022-28771112


  联系人:沈老师


  附件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18年教师及部分管理岗位公开招聘计划


  附件2.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应聘申请表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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