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职业大学招聘5人公告
天津市职业大学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方案
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依据《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76号)和《天津职业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津职大〔2017〕10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此次公开招聘岗位5个, 共招聘5人(具体岗位见《天津市职业大学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
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单位为北方人才市场,应聘成功者接受北方人才市场劳务派遣来校工作,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在北方人才市场,档案交由北方人才市场管理。
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公平、公正,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工作内容、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和具体要求见《天津市职业大学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
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的不符合应聘要求
1. 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的;
2.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 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 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职业大学首页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天津市职业大学首页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rsc.tjtc.edu.cn/gkzp1.htm
招聘方案及计划于2018年12月10日正式发布。
(二) 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4日(本次报名将采用邮件和招聘系统同时报名的方式)
1、邮件报名:应聘者请登陆天津市职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tc.edu.cn/)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市职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连同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彩色照片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tjtc_renshichu@vip.126.com)形式传送我校,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手机联系方式”。所有报名材料均以附件的方式进行上传,不允许上传超大附件,其中报名表单独作为附件上传,其他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注:以上所有材料应聘者应携带原件及电子版(扫描、拍照)。
2、招聘系统报名:应聘者请登录http://zhaopin.tjtc.edu.cn,注册登陆后,点击页面左下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应聘。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笔试范围、时间等相关信息见学校首页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三) 笔试及面试
学校定于 12月18日上午9:00笔试(请各位考生于当天上午8:30持准考证到人事处集合),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当天进行通知;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时间变更的将提前3天在学校首页公开招聘专栏中进行公告并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均设置及格线,及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或面试低于及格线者取消继续应聘资格。
1. 笔试
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命制。笔试前至少三天公布各岗位笔试考试的命题范围及参考资料。
2. 面试
笔试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范围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如笔试合格者不足1:3则按照实际通过人员数进入面试,各岗进入面试考生的名单在笔试成绩公示同时通过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全部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四) 体检
面试合格者依据两项考试成绩的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总成绩按百分制核算),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录用的后备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视学校需求情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替补过程中本人放弃应聘或联络不上,按顺序由下一人递补体检。最终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时,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应聘者只准许一次,并在学校指定的更高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一切费用自理。
(五) 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聘任人选,报学校审批,审议通过后,在学校首页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通知拟聘人选本人和北方人才市场。由其本人和北方人才市场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585865,联系人:董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纪检委):022-60585055,联系人:宋老师
附件2.天津市职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天津市职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