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徐州工程学院招聘辅导员9人公告

来源:徐州工程学院 2018-12-12 08:55:20

  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徐州工程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岗位一,女性4人(需入住女生宿舍);


  岗位二,男性5人(需入住男生宿舍)。


  二、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愿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公办本科学历,本科毕业院校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者的气质形象,应聘者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以后;


  6.具有学生干部或与辅导员工作相关工作经历;


  7.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研究生学历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5)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2019年招聘辅导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手机号码,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下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③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④本科毕业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证明(本科学校主页简介截图);⑤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⑦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报名方式:报名邮箱:xzit2018@163.com。本次报名只接收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毕业院校名称+姓名”,附件中需包含《报名登记表》和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不填《报名登记表》或所需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考核


  (一)资格审查。考核之前,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xzit.edu.cn/)上公布。进入考核第二环节时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和面试;


  2.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


  3.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和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论文写作主要围绕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文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5.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论文写作*10%+面试*50%。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所有考核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聘用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专职辅导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政策咨询


  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学工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105036,0516-83689559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9年招聘辅导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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