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招聘养老救助协理员2人公告
关于招聘养老救助协理员的公告
为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力量,完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区政法委(民政)拟招聘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2个,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服务期限
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2、协助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3、协助做好其它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4、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条件与待遇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身体健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莆田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大专以上毕业文凭;
5、无违法记录。
(二)岗位待遇
养老救助协理员服务期间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每半年发一次),年限补助待遇按管委会规定执行。“五险一金”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办理,福利和绩效奖金等按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养老救助协理员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量化评分,现场面试的方式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4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30)。
3、报名地点:北岸开发区政法委(管委会1号楼111室)
4、报名填表:报名前登陆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www.ptmzwba.gov.cn),下载并填写《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5、报名者需持的相关材料:(1)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2)两张一寸正面同底彩照;(3)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4)《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5)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6)护理证书;(7)无违法证明等。报名后留复印件;
6、报名须知:报名人员要详细阅读相关招聘文件,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二)审查考核:12月17日至12月20日北岸开发区政法委(民政)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考核办法。依照《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人员考核表》进行考核(详见附件2),依据报名人员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聘用人选。
3、考核程序、内容。
(1)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规范;是否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是否为大专以上;是否符合报名年龄;是否有违法行为等。
(2)确定体检人选:北岸经济开发区政法委(民政)考核工作小组依照《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人员量化考核表》的考核评分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三)确定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聘人员。
(四)签订协议:12月31日,由区政法委(民政)组织入选人员签订《招聘养老救助协理员协议书》。
(五)岗前培训:12月31日,由区政法委(民政)统一组织养老救助协理员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五、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坚持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养老救助协理员按照政法委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二)考核管理。养老救助协理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区政法委(民政)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绩效等发放和留用的主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协理员服务期限一年一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下一年度将不再续聘。协理员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经批准后,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
(三)养老救助协理员服务期满后,若有续聘,给予优先聘用。若无续聘,协议自动解除,人员自主择业。服务期限以省、市民政部门确定为准。
联系人:黄先生 监督电话:0594-5959110
通讯地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政法委(管委会一楼107室)
联系电话:0594-6976798
电子邮箱:mzwbazzb@163.com
附件1: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养老救助协理员量化考核表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党工委政法委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