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社区工作者招聘60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需求,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社区工作者60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四)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岁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桦南县社区工作5年以上且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岁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须具有桦南县户籍;
(六)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区域(报考区域附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
2、报名地点
桦南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楼(桦南镇政府2楼),电话:6239009
3、报名所需材料
(1)《桦南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聘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表;
(3)应聘人员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需带笔试报名费90元,初审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报名费全额返还;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5)拟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需提供桦南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社区相关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政策性加分。在桦南县社区工作超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加10分。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试者笔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前120名(包括第120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完全相同时进行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后进入录用环节。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桦南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按工作需要将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分到各社区。拟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实行一届一聘,此次聘用期从聘用开始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新一届“两委”班子产生时截止。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社区管理。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否则停发补贴并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报考区域及岗位数量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桦南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