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要求详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考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
12月13日9:00,山西省人事考试网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报考人员可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www.sxaic.gov.cn)进行查询。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中的相关事项,也可直接拨打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8年12月15日9:00至2018年12月19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12月19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12月19日24:00之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专技岗位4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比例规定,转为一般性岗位,岗位资格条件不变。
考生报考岗位(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被取消或被调整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12:00至12月23日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12:00至12月24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8年12月24日17:00前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或被调整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考试。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12月21日12:00前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5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1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1、体检通知、体检费用等事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并在体检前提供1张2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招聘结果报省人社厅办理批复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在山西省人事考试网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八、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351-7680430
监督电话:0351—768029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