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市南康中学、南康中学北校区招聘毕业生30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赣教发〔2011〕3号)和《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赣教师字〔2017〕6号)精神,经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同意,南康中学、南康中学北校区将公开招聘公费(免费,下同)师范毕业生。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费师范生30人,其中:
南康中学5人,具体为:语文2人,数学1人,日语或英语1人,物理1人。在招聘计划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剂学科计划数。
南康中学北校区25人,招聘高中各学科教师,具体学科指标视报名情况另定。南康中学北校区预计2020年秋季建成开学,因此,此次南康中学北校区招聘的公费师范生,在南康中学北校区未建成开学前,由南康区教育局安排到南康区各高中学校任教。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华中师大、华东师大)应、历届公费师范生(须江西生源);江西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南康生源)。
3.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教育微信公众号(jxnkjy)、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事项:
有意向报考南康中学、南康中学北校区的公费师范生,自公告之日起将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4)电子稿发邮件至nksjyrmk@163.com进行预报名。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预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一份(附件4)。
(4)2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第二天
2.面试地点:南康中学
3.面试事项:面试具体要求现场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四)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现场签约(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所有签约人员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签约后,任何一方违约,须向违约方缴纳违约金10000元。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应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南康教育微信公众号(jxnkjy)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内,被举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应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六、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2.联系电话:0797-6646561、13803582748(钟老师)
3.关注南康教育微信公众号:jxnkjy,点击“通知公告”查看。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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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赣州市南康中学、南康中学北校区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
赣州市南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