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长阳县监委留置场所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市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宜昌市监委留置场所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法发﹝201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男性辅警8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看护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招聘情形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
3、具有纪委监委留置(两规)场所看护工作经验的人员;
4、精准扶贫对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秋潭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17-533602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3张。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核发《面试准考证》。
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目前已在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所有提供的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招聘办法
1、考试安排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要求。考生凭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要求。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为80分(含8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中国长阳网上公告。
(三)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由县监委、县公安局组织进行。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1、公示。根据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长阳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违法违纪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岗前培训及聘用。由县监委、县公安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必须在公安民警的带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2、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