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厦门集美区乐海小学招聘教师2人简章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2018-12-14 10:35:36

  集美区乐海小学编制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编制外(顶产假)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语文教师,人数2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973年1月1日前出生。


  2.学历要求:本科


  3.资格要求: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证书、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或相应水平资格证书。


  三、相关待遇


  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lhxx6199018@126.com ,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3.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92-6199018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下载:《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集美区乐海小学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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