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国有林场招聘58人公告

来源:防城港市人才网 2018-12-14 11:09:05
  2018年上思县国有林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上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思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发〔2017〕7号)、《上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上思县国有林场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上编发〔2017〕19号)精神,为优化我县国有林场人员结构,增强林场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国有林场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林业专业以及相关技术人员58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的各类林业专业技术人才58名。招聘的岗位、人数、年龄等要求详见《2018年上思县国有林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广西上思县。


  (二)政治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三)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学历资格。


  1.原上思县平广林场、上思县十万山林场、上思县红旗林场已参加竞岗落选的职工参加招聘未达到离岗退养条件的,需高中及以上学历。


  2. 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五年以上林场工作经历。


  3.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林学和林业工程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原上思县平广林场、上思县十万山林场、上思县红旗林场的职工参加招聘,需满足以下各类条件:


  1.职工本人愿意把与林场合作造林的林地,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回林场经营;


  2.如果林场目前无能力收回林地,职工本人愿意按林场改革林地回收方案的分成标准继续经营林地;


  3.职工本人愿意把种植甘蔗等农作物的林地收回林场经营的;


  4.在2010年以后没有违规占用林地经营的;


  5.无违法违纪的、无违反场规章制度乱占公房,以及没有在林场范围内占地建房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2018年7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7.曾参加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在我县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只设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上思县林业局五楼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08:30至12月19日17:30(五个工作日)。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林场职工提供林场的有效工作证明及人事部门分配和安置的相关材料(报到证、工资转移介绍信、干部调配介绍信等),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电子版到县林业局5楼508室报名,由县林业局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后填写《2018年上思县国有林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0770-8512251。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


  (1)报名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和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交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3)应聘人员应提供岗位应聘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20日08:30至12月20日17:30。


  资格审查由县林业局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发《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县林业局负责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开考比例调整。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需要开考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


  (2)笔试的试题命制、组织实施及评卷由县林业局负责。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林业局组织实施。


  (3)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及岗位所需的林学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笔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务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由县林业局在上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和组织实施。本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林业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从笔试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县林业局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3)面试考点与试室设置。面试考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若干个考场。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按照竞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则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县林业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竞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分(笔试分数+面试分数)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如考生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为考核人选。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


  考核成立工作小组,从林业、人社、用人单位等部门中抽调人员,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作出考核结论。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招考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一)凡被聘用的人员,县人社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考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四)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五)为保证我县国有林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770-8512251(县林业局办公室)


  附件1:招聘考试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上思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8年12月1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