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16人公告

来源:喀什政府信息网 2018-12-14 13:49:54
  2018年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专业技术岗),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医院)成立于1958年,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新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承担着喀什地区近500万人口的医疗服务任务。医院核定床位800张,开放床位1000余张,现有职工1313人。建院60年来,秉承“仁爱、和谐、博学、精医”的院训,不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南疆地区乃至整个新疆范围内颇具学术影响力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


  2010年,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启动,确定了上海援助我院,近年来,在上海市的大力帮扶下,医院综合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上海多家著名三甲医院与我院携手打造了心血管疾病诊治中心等8个临床医学中心和瑞金-喀什实验研究中心,复旦大学研究生班及“三优人才”、“紧缺人才”赴上海培养计划为我院人才梯队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医院目前拥有11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地区级重点专科、10个地区级疾病诊疗中心、8个地区级质量控制中心、13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成立了南疆首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喀什地区首家国际急救培训中心,获评成为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应用等级六级单位、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ISO15189)单位。先后荣获了“全国卫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平安医院”称号。


  医院目前正在积极筹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一分院)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二分院),医院的愿景规划是打造“南疆医学高地”,最终成为“国际区域卫生医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5%储备编制人员,岗位详见《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抗压能力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年龄:截止2018年11月30日,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六)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八)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国民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2 月19日


  2、报名方式:邮箱(954547847@qq.com)及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喀什市健康路1号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4楼403室。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98-2319117


  5、报名所需材料


  ①《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需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1张;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一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申报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六、笔试


  资格审查、政审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笔试采用国语答题,医学岗位考试内容以医学三基知识为主,行政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21日携身份证原件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403室领取


  七、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为差额事业单位5%储备编制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十三、招聘监督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纪检审计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8-2307621


  十四、其他事项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喀什政府信息网(http://www.kashi .gov.cn/)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8新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8新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招录政治审查表


  2018新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