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如皋市公安局招聘“110”接警员8人公告

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 2018-12-17 09:07:54

  如皋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110”接警员(合同制)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如皋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皋政发〔2018〕70号)文件规定,以及《关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使用计划的批复》(皋编〔2018〕73号)精神,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如皋市公安局面向本市公开招聘8名“110”接警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接警员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服从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2.限女性,具有如皋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2-32周岁,身高155CM及以上(脱鞋),矫正视力4.9及以上,无色盲,身体健康,无残疾。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电脑操作熟练,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90%以上,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表达流畅,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能熟练使用如皋方言。


  4.本人无不良履职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宜从事接警员工作的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不良记录、无可能影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况。


  5.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2018年12月17日- 21日,上午8:30- 12:00、下午2:00- 5:00。


  (2)地点:市公安局西大门出入境服务大厅。


  (3)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由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测量身高,合格者填写《如皋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110”接警员(合同制)报名表》(附件),证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4)审核通过者,根据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试


  分为能力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1)能力测试。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1︰1比例即可开考,无人则取消本次招聘。测试内容: 电脑打字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合格线60分。


  (2)面试。在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通知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3)总成绩。按能力测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公安局网页信息公开,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公安局网页信息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议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性质,与如皋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如皋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接警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工作方式为24小时四班三运转,按《如皋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皋政发〔2018〕70号)文件规定,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备案。拟聘人员在公示结后7日内办结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其它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考试期间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待遇和保障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316103(市公安局)。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接受市人社局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316159 ,13626299199(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十一组)。


  附件下载:如皋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110接警员(合同制)报名表


  如皋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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