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聊城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招聘教师200人简章

来源:冠县人民政府 2018-12-17 09:38:31

  2018年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公共服务水平,针对当前临时性急需教师的现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部分中小学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全日制在读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冠县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冠县各学校已取得人事代理教师资格的人员(含育才双语学校、清华园学校、金太阳学校、实验高中、外国语学校)不能应聘;在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 至12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现场报名地址: 冠县县城建设路世纪大厦南500米路东金和湾小区售楼处。


  (三)报名准备


  应聘人员登录冠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栏查阅下载《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教师诚信承诺书》,填入本人信息,并将登记表、准考证和承诺书各打印1份(准考证贴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其中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考场、座号和准考证号不用填;承诺书只下载打印,本人暂不签字,现场报名时签字)。


  报名时携带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内装以下材料:


  1、《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份;


  2、《应聘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教师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


  3、《笔试准考证》纸质版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后自带胶);


  7、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报名程序


  2018年12月20日8:00在报名处根据自己所报学科到指定的学科报名处报名。


  1、缴费。到指定的收费处缴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2、验证。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交表,签承诺书。验证无误后,本人提交《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教师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各1份,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提交已填好信息且贴有本人照片的准考证1份。报名必须为本人,不得代报。


  4、扫码大厅内醒目处的二维码,进群。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及时在冠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冠县教育局--通知公告栏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冠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冠县教育局--通知公告栏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笔试成绩、试讲人选及试讲有关要求,在冠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冠县教育局--通知公告栏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试讲考务费为每人70元。试讲人选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缴纳试讲费用,未缴费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二)试讲


  试讲内容从拟任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指定。试讲考官全部异地聘请。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冠县教育局--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冠县汇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解除合同。公司负责发放工资,按企业保险制度缴纳社会保险(四险一金)。受聘人员的工资按照不高于使用单位相同岗位人员的标准确定。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通知附件与本通知具备同等效力,凡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通知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冠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栏或冠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冠县教育局--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最新信息,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635—5286098


  八、本公告信息解释权归冠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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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18年冠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冠县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准考证.doc


  附件3.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教师入职承诺书.docx


  冠县教育局


  冠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冠县汇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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