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武汉市洪山区招聘100名人事代理教师公告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18-12-17 10:04:31
  2019年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专项招聘100名人事代理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学历结构,提升新教师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一流大学专项招聘中小学各学科教师10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具有适应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学科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


  6、一流大学(以国家教育部2017年9月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的全日制毕业生。2019年8月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


  7、本科生2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大学学习期间受到公安部门行政处罚的;


  7、在大学学习期间受到学校党内警告处分的;


  8、所报学科专业成绩出现两次以上补考的;


  9、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其活动的。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招聘方式。北京站招聘计划完成后,若有空缺岗位将在上海站继续招聘。分站时间安排如下:


  (1)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9:30-12:00;


  (2)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现场携带以下资料到上述地点报名应聘:


  1、《武汉市洪山区2019年人事代理教师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


  2、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公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打印的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材料复印件;


  6、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7、2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参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谈和面试环节。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面谈和面试二个环节构成。面谈重点考察仪表举止、思维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谈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面谈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为水平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科知识、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合格分数为70分,对面试不通过人员不予聘用。招聘小组根据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谈,面谈通过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通知书上时间参加面试。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加1--2分(多项条件符合则就高不就低,不累计计算):


  (1)高中阶段获得过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竞赛二等奖及以上(2分)。


  (2)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2分);


  (3)大学学生会或院学生会干部(1分);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1分);


  (5)获得所在大学院系组织的各种竞赛或社会类比赛一等奖及以上(1分)。


  (四)体检


  体检要求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暂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拟聘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并按招聘要求的时间内补交体检合格报告。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面试合格人员现场收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2019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并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并在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后期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应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招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019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办理手续


  受聘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洪山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具体时间见后期网上通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三、补充说明


  (一)岗位


  根据洪山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岗位需求,受聘人员抽签决定选择岗位顺序。


  (二)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选择岗位后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身份为人事代理教师,人员经费全额纳入洪山区财政预算。人事代理教师在职期间薪酬参照洪山区同类事业编制内教师工资和政策性奖励水平确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确定;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内教师相同的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学习培训、提拔任用等待遇。一流大学的毕业生从参加工作后的两年内享受免费住宿,并将作为学校教学骨干和后备干部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留意招聘现场及学校就业信息网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专场招聘各环节中未能被录取或因故未能参加的学生,还可报名参加洪山区教师社会招聘。


  3、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岗位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件及其它资料,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区人社局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有关规定认定。


  五、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黎明村118号


  邮编:430070 联系人:胡老师 涂老师


  电话:13006145975(胡老师)15971432681(涂老师)


  邮箱:1149600181@qq.com


  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18年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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