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引进人才58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我县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8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的通知》、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与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玉办发〔2017〕34号)以及中共陆川县委办公室与陆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川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陆办发〔2018〕3号)精神,我县于2018年12月下旬组织相关单位赴南宁高校举办陆川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活动时间、地点
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12月25日 上午9:00
广西大学(君武馆二楼招聘宣讲大厅)12月26日 上午9:30
二、招聘单位、招聘对象、薪酬待遇
(一)招聘单位:陆川县教研室、陆川中学、陆川县实验中学、陆川县幼儿园、陆川县人民医院、陆川县中医院、陆川县妇幼保健院、陆川县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等事业单位;广西国鼎牧业有限公司、广西陆川县橘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主要面向“211工程”、“985工程”、国内双一流大学、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58名(学历专业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和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经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单位性质及人员工资待遇:
1.招聘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2.工资待遇(协议工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和有关协议落实待遇;企业招聘人员按协议规定予以发放。
3.其他补贴:
(1)安家补贴。对全职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的博士和硕士分别给予每人每年税后安家补贴3万元、1.2万元,连续发放5年。
(2)住房补贴。对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第一年每人税后7万元,后四年每人每年税后2万元;硕士在陆川工作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税后3万元。全职引进到陆川县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工作,以及到陆川县落户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可享受一次性税后住房补贴。博士和硕士由用人单位或同级财政分别给予4万元、0.8万元的住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硕士分别发放每人每月15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材料要求
应聘者现场报名时填报《2018年陆川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限于教师岗位)、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及证明、学习成绩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两张。招聘小组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步洽谈、双向选择,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考核签约。
(二)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面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拟定签约人选。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经面试择优确定拟签约聘用人选,填写《陆川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递交应聘及面试评分表等相关情况材料,经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陆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同时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一式五份),报陆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指导监督。
四、审批程序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在2019年7月30日前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必要的资格证书),经过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报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人员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经陆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符合我县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应层级的,按《陆川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陆办发[2018]3号)享受相应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
中共陆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7236050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7223908
中共陆川县委组织部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