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江宁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补充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17 13:17:39

  南京市江宁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2018年11月,区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因部分岗位空缺,就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angning.gov.cn:8080/)和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网站(www.jnqzyy.com)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区中医医院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符合《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中医院岗位: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人事处(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行政楼十楼1005室);


  妇计中心岗位:南京市江宁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江宁区东山镇上元大街415号)四楼小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带齐报考所需材料至报名现场,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保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3)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发布在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网站(www.jnqzyy.com),报考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凡通过审核的人员请做好笔试准备。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12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准考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结束后10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网站(www.jnqzyy.com)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网站(www.jnqzyy.com)上公布。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网站、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得聘用。


  六、其它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区卫计局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25-87155123  区中医院


  025-52281381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25-52137900     区卫计局


  附件下载:江宁区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


  南京市江宁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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