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焦作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来源:焦作纪检委
2018-12-17 14:56:24
关于公开选聘焦作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市监察体制改革,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焦作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全供事业单位)管理职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职位和名额
面向全市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全供事业)副科长职位工作人员3名、一般管理职位工作人员10名。
选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焦作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拟选聘职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全市各级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会计或审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者计划内普通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副科长职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
6.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从业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
6.与焦作市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免费报名的方式进行。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18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7:30期间登录焦作人事考试报名网(www.wsbm.jzrsks.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系统要求为准)。12月27日17:3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职位。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
特别提醒: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咨询电话:0391-3568152
技术咨询电话:0391-3928944
2.报考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察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48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2018年12月25日8:00至1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审查通过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2日8:00至1月3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开选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拟选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选聘。因核减不再选聘的职位,通知报考者12月28日17:00前到焦作市纪委组织部(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东侧503房间)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不到或不愿重新选报的,取消其选报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考试时间为一天,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上午政策理论水平测试(含党建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下午文字表达能力测试(含公文写作)。每场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政策理论水平测试成绩×50%+文字表达能力测试×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选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组织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焦作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放宽年龄的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核查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将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焦作市人事考试网、焦作廉政网、焦作党建网和清风焦作、焦作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职位1: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选聘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政策理论水平测试成绩排列。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对于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只选择排名靠前的1人进入考察。
考察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通过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进入事业单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焦作人事考试网、焦作廉政网、焦作党建网、清风焦作、焦作先锋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聘人员进入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监察委及时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选聘到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市纪委监察委根据考试总成绩、个人素质能力特点和专业特长,科学安排岗位。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新选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凡在报名后原单位予以职级提拔的,不予承认。
本公告由市纪委监察委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焦作市纪委 焦作市监察委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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