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藏山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60名公告

来源:山南市人民政府 2018-12-18 11:06:24
  山南市2018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我市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山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0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山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优先从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人员中招聘,不足部分从社会待业青年(高中以上学历)中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


  (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志愿为维护社会主义治安秩序贡献力量;


  (四)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31日出生);


  (六)具有西藏山南籍户口或高考前户籍在山南的高校毕业生;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8厘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曾非法出入境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曾被吊销保安证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七)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治安辅警员工作的。


  四、实施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由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派驻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与体检、政治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和派遣、专业培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2月15日—21日在《山南报》、《山南网》、山南电视台等媒体和微山南官方、山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等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同时协调市强基惠民活动办请各驻村工作队将招聘公告宣传到各乡镇、各村(居)委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12月26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30—下午6:30。


  2、报名方式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须由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设在山南市体育场。


  3、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山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5、准考证领取


  考生准考证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于2018年12月28日统一发放。


  6、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定向报考。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地选择报考职位,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相关信息。


  (三)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10:00—12:30


  3、笔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山南网、山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5、试题命制


  试题由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命制。


  6、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1)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原则上按照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如有不合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如部分县便民警务站聘用名额未满,将按报考人员分数及户口所在地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体能测试与体检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与体检。


  2、面试、体能测试与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


  3、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由报考人员户口所在单位、街道(居委会)、乡镇派出所或县公安局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由招聘领导小组从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南网、山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专业培训


  由山南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拟聘用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为期30天的专业培训。培训应坚持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以练促战、学以致用、分级分类组织的原则,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纪律作风、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警容风纪、队列和基本体能等。凡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聘用。


  五、政策待遇与管理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由用人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比例进行缴纳,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自愿申请续聘者,由用人单位经过考核,考核合格的再续签劳动合同。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适合从事治安辅警工作的,按合同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要对招聘人员逐人造册建档,建立警务辅助人员人事档案,并做好考核、培训等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公开招聘邀请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参与,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并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93-7863036;0893-7863041,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山南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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