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海河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海河医院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原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将开展2018年度部分高层次人才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及报名
1.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2018年12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及天津市海河医院网站(www.haiheyiyuan.cn)发布。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
2.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月31日下午17:00止。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hhyyrskzp@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学历-姓名”。
(2)现场报名:天津市海河医院F区一楼人事科。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含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
②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③执业证证书-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注册证书-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⑤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⑥学历证书-扫描件PDF版
(二)资格审查
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医院统一招聘考核。
(三)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沟通能力、举止仪表、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五)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递补一次。若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我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890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58830036 ;15332152501
联系人:姜达珺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22-23337653
天津市海河医院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