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京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食品检验员6人公告

来源:南京高淳 2018-12-18 16:24:51

  2018年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编外食品检验员公开招聘公告


  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隶属于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位于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花山路8号。根据工作需要,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外食品检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食品检验员主要从事以下职责:


  1、服从单位管理,负责做好承担的食品检验任务;


  2、对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检验和仪器操作规程;


  3、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出具报告或证书;


  4、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5、负责岗位的检测方法及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


  6、对用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有保密责任;


  7、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8、及时完成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相关专业要求;


  5、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者、有食品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08室(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188号)。


  3、报名方式及材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要求通知参加考试。应聘者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范围为公共及食品安全相关基础知识,笔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不指定考试教材。面试采用结构化的面试试题。


  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高淳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高淳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2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高淳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区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安排,接受派遣到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并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参照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咨询


  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5-57311524


  七、招聘监督


  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25-57333001


  本次招聘由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编外食品检验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表》


  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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