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嘉定区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来源: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8-12-20 08:30:22
  2018下半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嘉定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下半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发布。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详见《考试问答》或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3、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8年4月21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5.9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


  4、考生年龄40岁及以下,指出生年月在1978年1月1日以后;35岁及以下,指出生年月在1983年1月1日以后;30岁及以下,指出生年月在1988年1月1日以后。


  5、“考生身份”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于2018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6、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7、本区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不受户籍限制,既可报考应届岗位,也可报考非应届岗位,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本区当年度部队退役士官和驻沪部队随军家属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8、本次招聘中有关“时间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8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周一)10:00至2018年12月28日(周五)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E-报名(点击进入报名入口),选择“上海市嘉定区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后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符合与否的审核标准为: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请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按教育部上述目录上的标准专业代码及名称进行对应。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核。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未进入1:3比例的报考人员将不列入资格审核范围。考生可在2019年1月3日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或放弃资格审核的,可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关于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所需要的资格证书等各项要求。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考生现场收到面试通知,并进行面试确认后,招聘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体检通知。


  2、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方式


  经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核、面试问题解答):59535377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291*811、32504293


  监督电话:59539675


  附件:2018下半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考试问答.docx


  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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