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招聘6人公告
2018年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为满足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决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履行公益性职能需要,坚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管理岗01(行政管理)2名,管理岗02(文字综合)2名,专技岗03(计算机网络)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退役军人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天津户籍(含集体户口);
7.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间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管理岗01(行政管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退役军人。
(2)中共党员。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良好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
2.报考管理岗02(文字综合)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学历专业要求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详见报名表。
(4)截至2019年1月2日,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5)具备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
3.报考专技岗03(计算机网络)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学历专业要求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要求详见报名表。
(4)截至2019年1月2日,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能够熟练运用相关专业软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12月20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www.tjkpzx.com)发布招聘信息。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www.tjkpzx.com)“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入,或登录http://124.128.225.21/wb_tianjinrs/webregister/index.aspx。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9:00至1月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1月2日9:00至1月7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不足5人的不能开考,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满足开考人数要求,岗位有效报考人数(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5:1的,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11日
笔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019年1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19年2月15日之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学历、学位原件和认证报告、报名表、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到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退役军人要求提供退役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由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6:00。
面试时间:2019年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报考管理岗01(行政管理)岗位的同时携带退役证明。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2019年2月27日,由市人才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同时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www.tjkpz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依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
五、咨询、监督电话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程序,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存在与应聘人员按规定需回避而未执行回避政策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相关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咨询时间:2019年1月2日至1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招聘咨询电话:836025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监督部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83602505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附件1:2018年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8年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2018年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