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体校、冬季运动项目中心及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招聘教练员11人简章
呼伦贝尔市体校、冬季运动项目中心及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练员简章
为加快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努力提升竞技项目训练和竞赛水平,为自治区和国家培养、输送优秀体育人才,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 <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15>186号)、《2017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体育工作需要,经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决定为呼伦贝尔市体校、冬季运动项目中心及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11人,现就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教练员11名,其中:市体校及冬季运动项目中心招聘10人(冬季项目体能教练员1人、越野滑雪教练员1人、速度滑冰教练员1人、短道速滑教练员1人、柔道教练员1人、女子国际式摔跤教练员1人、女子中国式摔跤教练员1人、手枪射击教练员1人、散打教练员1人、足球教练员1人),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招聘足球教练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足球教练员年龄限制到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每个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呼伦贝尔市体校、冬季运动项目中心及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一览表》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应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和兴奋剂违规事件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www.hlbrrc.com.cn/)和呼伦贝尔市体育局网站(http://www.hlbesports.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携带《呼伦贝尔市体校、冬季运动项目中心及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报名表》(1式2份)、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到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大厅(地址:呼伦贝尔市新区巴彦托海路安达广场南)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要随时关注呼伦贝尔市体育局网站,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发布通知,并按要求领取准考证。
凡报名合格人数超过30人的招聘岗位,需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为选拔性考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通知将在呼伦贝尔市体育局网站上发布。
报名联系电话:0470 —— 8217518、3107733、8217946。
(三)考试程序和方式
根据《呼伦贝尔市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呼伦贝尔市体校、冬季运动项目中心及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练员考试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允许报考人员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岗位要求,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汉语作答。
1、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重点测试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专项技术与见解。专业知识测试按专业知识答辩、专项技术示范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不含政策加分)的合格分数方可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各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按分数(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从高至低录取前3名(含分数并列情况)进入下一阶段专业技能测试,如排在第3名的专业知识测试分数出现并列情况,则均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如专业知识测试分数达到50分底限要求者不足3人,则以实际达到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如所有参加专业知识测试者均未能达到50分底限要求,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执教、训练队员的实际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专业测试按试讲方式进行,备考时间为20分钟,考试时间为20分钟,总分100分。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专业技能测试50分以上(含50分)的合格分数,未达到50分,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成绩评定
考生的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每位考评人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五)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计算总成绩时,在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上加2.5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3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 并列人员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所报岗位专业知识确定。
本次招聘的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呼伦贝尔市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要安排专人审核,重点审查拟聘人员学历、专业以及个人基本情况,认真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呼伦贝尔市体育局网站上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 呼伦贝尔市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核、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所招教练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均不做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教练员考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470 —— 8216700
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体育局网站上发布。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市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练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呼伦贝尔市体校、冬季运动项目中心及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 呼伦贝尔市体校、冬季运动项目中心及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报名表》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