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海口市美兰区共青团委员会招聘13人公告

来源:美兰区人民政府网 2018-12-24 11:11:16
  2018年共青团海口市美兰区委员会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工会、妇联、共青团改革方案的意见》精神,根据《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海南省青少年社会工作基层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共青团海口市美兰区委员会现委托海南省皓牛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编制外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


  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13名,每个镇街驻派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定岗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镇街,可以服从调剂。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热爱青少年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记录;


  (三)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四)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应接纳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权益。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考虑


  1.属地户籍;


  2.中共党员;


  3.在校期间,具有团委、学生会工作经历的;


  4.在当地市县范围内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5.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的;


  6.具有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2年及以上服务经历的;


  7.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心理学或法律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职责


  录用人员由海南省皓牛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协助共青团海口市美兰区委员会统一安排派送至美兰区各镇街开展青少年成长发展工作、青少年权益维护及犯罪预防工作、共建服务工作、团建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等青少年事务工作。


  四、招聘岗位待遇


  待遇:4336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期的机构督导、交流培训,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共青团美兰区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17:0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填写《海口市美兰区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社工报名信息表》(请注明意向工作地点的镇街名称),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hnshnr@126.com,邮件名称:XXX个人简历。


  (三)资格审查


  由海南省皓牛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审查,资格审查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2.注意事项:面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皓牛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省皓牛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海南省皓牛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确定拟录用人员,上报给共青团海口市美兰区委员会审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将与海南省皓牛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美兰区13个镇街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8889767060


  监督单位:共青团海口市美兰区委员会


  监督电话:65336264


  附件:海口市美兰区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社工报名信息表.xlsx


  海南省皓牛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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