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伊犁伊宁县消防大队辅助类消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伊宁县人民政府 2018-12-24 14:12:55
  2018年新疆伊犁伊宁县消防大队辅助类消防员招聘简章


  根据伊犁州伊宁县消防大队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助类消防员,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干的原则,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民族不限,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非民考汉的毕业生汉语MHK等级要达到三级甲等水平以上;原消防队伍中特殊专业岗位、驾驶员岗位、复转军人或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应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伍士兵、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和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优先录取。


  6.若驾驶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空缺的名额按照消防员名额进行调剂。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yn.gov.cn/)、伊宁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杏乡我的家微信平台、伊宁县电视台公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驾驶员岗位)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如实填写《2018年伊宁县消防大队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名如提供的应聘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现场审查


  4.报 名 费:100元/人


  5.报名地点:伊宁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3楼(工资调配办)


  (三)面试


  1、确定考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必须使用国语进行答题。


  2、工作流程:由伊宁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具体面试方案,并在伊宁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在伊宁县纪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开展面试工作;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伊宁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8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伊宁县消防大队、人社局共同组织对通过入围人员实施各项科目测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2018年12月28日


  地点:伊宁县消防大队


  内容:3000米、100米跑、立定跳远


  具体要求参见伊宁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


  (五)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工作由伊宁县消防大队、人社局共同组织。根据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在伊宁县人民医院组织体检。同一职位考生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3000米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在伊犁州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格检查的项目、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并提交考察所需有关材料,统一到伊犁州伊宁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对查出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得进入公示环节,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依据体能测试、体格检查、资格审查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伊宁县人社局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及福利待遇


  1.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聘用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县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2.辅助类消防员集中培训1个月。经培训及结业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招聘的辅助类消防员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可以续聘。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辅助类消防员工资由当地财政保障,按县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正式聘用人员加入现有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并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的消防员招录工作中,同等条件下推荐优先录取;从退役士兵中招录、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中招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中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执行。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若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产生人员空缺,按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本《简章》由伊宁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伊宁县纪检委:0999-4022617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9-4051260


  联系人:雷真毅18099413578


  张 晨18599392526


  附件1:伊宁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伊宁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docx


  附件3:伊宁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职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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