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阜平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23人公告

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25 08:54:01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阜平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解决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简称职教中心,下同)师资短缺问题,保障国家示范校建设成果及我县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教中心教师23名。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竟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2年12月25日至2000年12月25日之间出生的,计算年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
 
  (五)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需在聘用后两年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与《岗位信息表》专业有一项符合即可)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正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司法机关正立案侦查的;曾经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8日)
 
  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房间,咨询电话:722526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审核通过者可不受招聘岗位比例限制。
 
  现场报名审核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需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电子版。在编在册人员及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填写《阜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请有关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教育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育心理等。
 
  2、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登统。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无准考证不准入场,无身份证的可先入场考试,待结束后到考点办进行拍照登记审查核实)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为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三)面试
 
  1、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3、本次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前有9分钟备课时间),试讲10分钟。试讲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面试时,所有面试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面试考官聘请专业人员担任。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成绩合成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
 
  1、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阜平籍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年龄小的。
 
  2、时间另行通知,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3、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县政府门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本人自愿放弃的及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优先进行体检的顺序进行。
 
  三、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需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并按规定到市局履行备案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全额事业编,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需在阜平县职教中心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
 
  四、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教育局:0312-7225426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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