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4人公告

来源:南京仲裁委员会 2018-12-25 09:15:02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


  (一)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仲裁法》授予的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的工作。


  (二)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14号4楼。


  二、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助理(4人,编外聘用合同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每分钟录入不少于100字,准确率达到90%以上。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学专业,熟悉民商事实体及程序法律。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信息在南京前程无忧网和南京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mkt.51job.com.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 资格审查


  1、考试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参加面审。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司法考试证书等证件参加面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通过面审,进入考试环节。


  (三)专业考试


  本次考试方式为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两部分,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计算机速录测试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用。


  计算机速录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庭审记录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表达等能力。


  (四)体检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计算机速录成绩高低排序。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仲裁委员会网上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8472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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