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惠州市惠阳区卫计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35人公告
来源: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12-25 09:38:13
惠州市惠阳区卫计系统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继续充实和优化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按《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惠阳委办通〔2016〕13号),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计局联合面向社会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对象及职位
(一)引进单位: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惠阳区中医医院、惠阳区妇幼保健院。
(二)引进对象: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了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引进职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热爱卫生事业,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三)具备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六)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6年、2017年、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六)区内14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中的在职在编人员;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高层次人才引进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 组织报名:采用现场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以受理。
2.报名地点: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大楼四楼会议室(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永兴路78号)。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惠州市惠阳区卫计系统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原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引进公告,按照职位引进条件进行报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引进等资格,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2)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引进人员,不得报名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3)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引进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引进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3)
(4)报名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5)在编在职(岗)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6)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户籍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日止。
(7)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年龄、户籍不受限制。
(二)资格初审
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引进条件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
惠阳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1)卫生类高层次人才: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
(2)其他高层次人才:面试。
2.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卫生类高层次人才:面试×40%+实际操作测试×60%。
(2)其他高层次人才:面试×100%。
总分100分,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引进人数从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区卫计局和引进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引进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有以下几种情形,造成缺额的,可在报名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引进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报名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
拟引进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
拟引进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
拟引进人员公示中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拟引进人员放弃录用的。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薪酬待遇。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医疗卫生类职位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引进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三年),其人事关系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考取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申报办理纳编调入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的,不再续聘。工资待遇重新套改后按现行渠道执行。
(二)引进人员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和公开招聘。
(三)报名咨询:
1.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363717;
2.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2-3727793。
(四)监督单位:
1.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监督电话:0752-3370928;
2.区纪委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752-3727833。(五)惠州市惠阳区卫计系统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4下载
附件1:惠州市惠阳区卫计系统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2:惠州市惠阳区卫计系统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专业目录.xls
附件4:惠州市惠阳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交材料目录表.doc
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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