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晋安区卫计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3人公告

来源:福州卫生人才网 2018-12-25 13:36:32

  2018年晋安区卫计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8〕66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为晋安区卫计系统特岗全科医生,共计划招聘3名,其中寿山乡卫生院1名,宦溪镇卫生院2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晋安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 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9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法: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网络报名。


  (四)报名材料:(携带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晋安区卫计局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考试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那一页);


  3、毕业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在学信网上的打印件(含二维码);


  5、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7、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须提供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和卫计局共同组织。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培训经历等信息,以及是否属于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编制内人员等不得报考对象,并核实有关证书原件。对资格认定存有疑义的人员提交福州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研究、确定。


  六、面试


  1、本次招聘免笔试。


  2、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若面试的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7、面试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晋安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七、体检


  区卫计局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经征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后,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考生应主动配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1、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晋安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同意后,由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卫计局和人社局备案。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开招聘咨询、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591-83921763


  举报电话:0591-83995850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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