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20人简章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在编人员定向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定向女性退伍军人招聘非在编辅助岗执法人员20名,定向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
5.服从工作安排,能承担应急任务,家住岛内较为适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后)、jpg电子版证件照(可直接粘贴到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名为 “个人姓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市执法局组织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需诚信应聘,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应携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最终考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七)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辅助岗工资标准执行。
2.资格审查后,如符合条件人员低于招聘名额1:3的比例,招聘单位可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3.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本单位出现非在编人员岗位空缺,可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联系电话:5379357,报名地点: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思明区湖明路86号)5楼511组织人事处。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2月25日